王胜久律师:氢能行政法学如何为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2025-11-01
来源:观网华北区

王胜久律师《氢法学堂》第三十六讲:氢能行政法学如何为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尊敬的各位专家学者、氢能产业界和氢能商协会朋友们:

大家好!

氢能行政法学作为行政法学与氢能产业交叉融合的新兴分支学科,旨在通过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保障公民与企业权利,实现公权力与私权利的平衡,为氢能产业在法治轨道上健康、有序、安全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具体从以下方面发挥作用:


一、氢能行政法学的主要作用

1、明确法律定位

过去氢能被列为“危险化学品”,由应急部门监管,制约其能源应用。2024年《能源法》修订首次将氢能纳入能源范畴,2025年1月1日《能源法》正式施行,实现从“危险化学品”到“能源”的历史性转变,使其可纳入全国综合能源规划与地方发展布局。

2、构建安全监管体系,“安全为先”是核心准则

氢能易燃易爆,安全监管至关重要。氢能行政法治通过搭建全链条“风险防控网”,保障产业发展。应急管理部联合多部门推动氢能安全标准体系建设,发布多项国家标准;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确立“安全为先”核心准则,要求建立全产业链安全监管制度;市场监管总局牵头全国氢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推动标准落地。

3、完善产业扶持政策

产业发展初期需要政策引导。2024年底《加快工业领域清洁低碳氢应用实施方案》提出30项具体任务,通过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法治化方式引导社会资本投向氢冶金、绿色合成氨等领域。司法机关提供明确司法指引,形成稳定法治环境,增强产业信心。


二、加快氢能行政法学学科建设

1、完善理论体系

明确学科定义、定位与基本原则,系统分析行政法律关系主体、行政行为类型、行政程序规范、违法与责任机制、救济机制等,构建适配氢能产业特性的行政法理论体系。

2、加强人才培养

高校与科研机构设立相关专业或研究方向,培养“氢能行政法 + 氢能产业”复合型人才;加强对现有法律与产业从业者的培训,提升专业素养。

3、推动产学研合作

搭建“政府—企业—学界”沟通桥梁,促进理论实践结合。学界提供理论支持与法律建议,政府与企业提供实践案例与研究素材。

4、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

参与国际标准与认证体系建设,学习国外先进理论与经验,结合国情应用创新。


三、增强解决氢能产业中法律问题的能力

1、建立健全氢能法律体系

以类型化思维应对氢能双重法律属性,持续完善政策与法律,强化规范建设,推进能源法律体系绿色化,加快安全标准体系建设。

2、提高执法水平、

加强执法人员培训,熟悉氢能法规与技术标准;建立执法协作机制,避免“多头监管”或“监管空白”。

3、完善争议解决机制

设立专门氢能行政争议解决机构或团队,提高专业性与效率;完善行政复议与诉讼制度,明确审查标准与管辖范围,保障合法权益。

4、加强企业合规管理

企业建立内部法治体系,加强合规意识,覆盖全产业链合规制度,定期开展法律风险排查;政府通过政策引导与培训鼓励合规管理。

 

四、学科建设与实务能力提升路径

1、明确学科定位与体系构建

定位为行政法学与能源法交叉分支,聚焦氢能“制—储—运—用”全链条中的氢能行政法律关系、氢能行政行为、氢能监管程序与责任机制,构建完整理论体系。

2、推动学科制度化与人才培养

支持高校设立研究方向、申报学位点,建立“氢能+行政法”复合培养体系;设立氢能法律研究中心,推动法学院与能源学院、工程学院联合培养。

3、加强教材建设与课程开发

组织行政法专家编写《氢能行政法概论》《氢能监管法律实务》等教材,开发涵盖行政许可、安全监管、标准制定、信息公开、公众参与等课程体系。

4、聚焦产业痛点开展问题导向研究

研究重点包括:加氢站建设行政许可流程优化、跨区域审批协调、安全监管行政责任边界、补贴政策合法性与公平性、公众参与与信息公开。

5、建立“理论—实务—政策”互动机制

通过“氢能法律实务平台”或“氢能行政法治智库”,推动学界、产业界与政府常态化互动,以案例研讨、政策评估、立法建议反哺实践。

6、推动氢能行政程序法治化与标准化

建立统一氢能行政程序规范,明确审批时限、听证程序、信息公开要求、公众参与机制,提升行政行为透明度与可预期性。

7、完善氢能行政救济与责任机制

研究建立专业化、技术化行政救济机制,如设立氢能行政复议专家库、引入专家陪审制度、明确技术性行政行为司法审查标准。

《氢法学堂》第三十六讲课堂总结---以法治护航 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

氢能行政法学学科的建设不仅是学科发展需要,更是国家能源战略的制度保障。未来应坚持“理论引领、实践驱动、制度创新”原则,推动学科从“概念建构”走向“制度落地”,从“学术探讨”走向“治理参与”,成为氢能产业法治化、规范化和可持续发展的“护航者”。


思考题:

1、氢能法律定位从“危险化学品”转变为“能源”的主要法律依据是什么?这一转变对氢能产业发展有何重要意义?

2、氢能安全监管体系涉及哪些主要部门?它们如何协作构建全链条风险防控网?

3、氢能行政法学在学科建设方面应采取哪些具体措施以培养复合型人才?

4、针对氢能产业中可能出现的行政争议,如何完善争议解决机制以保障氢能企业权益?

5、氢能行政法学的核心宗旨是什么?在氢能领域,这一宗旨如何具体体现?


引用资料:

1、《能源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加快工业领域清洁低碳氢应用实施方案》——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 等部门联合发布

3、《行政复议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4、《行政诉讼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5、《新时代行政法学研究新面向》—— 最高人民检察院

6、《我国法律中行政法的目的是什么》—— 律图(法律知识平台)

7、《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本期《氢法学堂》在调研和写作中,得到了内蒙古氢能产业协会、内蒙古山西商会、包头市建筑工程协会和内蒙古环投新能源有限公司的鼎力支持,在此深表谢忱!



内蒙古泽铭律师事务所

内蒙古北宸智库研究员 王胜久律师

呼市 律 师讲师团成员


(来源:网易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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